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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晋执行利剑 | “法官,不要拘留我,我现在想办法还钱”
原告终于拿到赔偿款
近日,运城市盐湖区法院成功将5万元执行案款交付到申请执行人贺某手中,促使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结。
据悉,原告贺某与被告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支付原告贺某赔偿款共计17.7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杨某未依照判决按期履行,贺某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杨某在支付6.4万元后无力履行剩余款项,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本案两次进入终本执行程序。贺某申请恢复执行后,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,释法明理,力促化解矛盾纠纷。今年8月2日,法官当面告知杨某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。杨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剩余执行案款,但自从交通事故发生后,已从单位辞职,无固定收入,希望贺某能放弃部分款项。经和贺某沟通后,同意被执行人再支付5万元执行案款,剩余执行案款自愿放弃。2022年9月9日,双方当事人按约定来到执行局,被执行人杨某向申请执行人贺某当场交付现金。“法官,不要拘留我,我现在想办法还钱”
陈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晋城市沁水法院于2022年3月1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,确认被执行人李某自2022年4月起于每月15日前偿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2000元,直至付清为止。因被执行人李某未按时履行义务,陈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在执行过程中,法院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,且经多次敦促,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。执行法官在对李某进行约谈时,其不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态度蛮横无理,于是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。在送拘途中,被执行人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主动交纳全部案款。本案执行完毕。“强制迁出”变“主动腾房”
近日,吕梁市柳林法院出动12名执行干警,奔赴执行现场。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,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没有立刻展开行动,依旧耐心地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,逐步开导被执行人。就在干警决定强制腾退房屋的最后一刻,被执行人当场承诺主动腾出房屋并返还钥匙、水电卡,分期给付申请执行人房租,最终如约搬离房屋,至此腾房工作顺利结束。
编辑:郭琳、王莹莹
来源:山西高院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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